迄今我們對於奇士勞斯基的認識多半來自他國際知名以後的作品,藍白紅三色系列(Three Colors: Blue, White, Red)、雙面薇若尼卡(The Double Life of Verpnique),而他早期大量極具社會意識的紀錄片卻遲遲無緣得以被引見,因此對於他自紀錄片過渡至劇情片的意識轉向、美學轉折的詮釋多半面目模糊。以慣習偏見為《十誡》(Decalogue)貼上「因為宗教所以保守」的標籤,忽略了縱觀其電影歷程的連續性。《十誡》處於此過渡階段正提供予我們一個成熟且完整的途徑去真正認識奇士勞斯基關於電影的觀點和語言:包括了紀錄片/劇情片、真實/虛構、電影/社會、現實/理念、共產主義/宗教…等複雜糾葛關係的問題。
對於經典文本(如果我們可以把聖經視為一件文本的話)的詮釋、再詮釋、和再詮釋的慾望,因小至詮釋時採取的媒介、大至影響甚至形塑詮釋者的文化歷史背景,而得以開展揭現(disclose ; open)封閉隱藏於經典文本「之內」的事物─十誡的石板可以是潘朵拉匣盒、出埃及記的紙頁可以是天使潔白的羽翼。上帝說話之聲音,被轉譯凝固為摩西石板上可撫觸的字跡刻鏤,然後奇士勞斯基以觸目的影像再現了文字;然而電影媒介的影響(sight and sound),彷彿歸返西奈山巔的雷電、火焰、以及上帝的話語。德希達(身為尼采的反上帝伙伴)反轉了聲音與文字的主從位階;而奇士勞斯基則以影像映亮了筆劃轉折、字裡行間的陰暗空間,並且把電影院暗中改裝成教堂告解室,觀眾集體悔罪、或集體觀看悔罪(於是,觀眾的凝視不再只有佛洛伊德的原初慾望場景隱喻,更有宗教聖禮或異教審判的意味)。但是這種以新約中耶穌寓言體為形式,重新敘述舊約的中心─摩西十誡,卻暗含了「家變」的緊張和割裂……作為上帝律法,十誡可以允許被闡述、轉譯、再現嗎?
奇士勞斯基在《奇士勞斯基》(Kieslowski on Kieslowski)中說,當初熱中於拍紀錄片,出自一種「敘述」和「認識」的渴望。他相信事實往往不是他人(執政掌權者)所陳述的那樣,所以他扛起攝影機自己去看去觀察;他相信有些事情是需要被敘述的,一件事如果不曾被敘述,那麼似乎就從未存在過,我們也就無以對它加以審視和討論,遑論改變它。十誡早已被摩西以及後世無數人敘述過了,那麼《十誡》就是一次奇士勞斯基的「重述」;只不過這次重述活動立意和效果都不在於提供認識,而是對於敘述和認識提出了疑問(?)